judgment.judicial.gov.tw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
113年度國審訴字第1號
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被 告 劉彩萱
選任辯護人 謝孟羽律師(法扶律師)
陳雨凡律師(法扶律師)
黃任顯律師(法扶律師)
被 告 劉若琳
選任辯護人 曾維翎律師
陳奕廷律師
林俊宏律師
訴訟參與人 嚴○娟 (年籍地址均詳卷)
劉惠○ (年籍地址均詳卷)
訴訟參與人
代 理 人 曾宿明律師(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扶助律師)
林帥孝律師(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扶助律師)
宋穎玟律師(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扶助律師)
上列被告因凌虐致死等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(113年度偵字第3002、6418、9602號),由國民法官全體參與審判後,本院國民法官法庭判決如下:
主 文